立夏,万物彻底的展现了它们的活力,花草树木彻底的茂盛了,荷花苑除了那一池荷花开的极为繁茂,还有那一颗浓荫碧绿的银杏树,那树不见得年轮有多么的大,主要的是荷花苑的养分十分充足。

所以那棵银杏树便有铺天盖地之势。

叶卿卿雇人在银杏树下捯饬了一些石桌石凳子,桌子上还有一套上好的粉彩茶具,没事就喜欢在银杏树下喝喝茶,翻翻书本。

现在叶卿卿算的上一个身负重任的人,既然箫暨有如此宏图,那么自己怎么得也要培植一些势力。

未雨先绸缪,也就是这个道理。

最近这两个月,荷花苑很热闹,不是阴鬼在指导梅馨她们练武,就是小菊她们在面前叽叽喳喳的吵闹着京城里面一些神秘的事。

比如说此时,叶卿卿难的一件素雅襦裙,通身上下,只见些许斑驳的青丝线纹绣的银杏树叶子,便不再见其他多余的颜色。

即便如此,叶卿卿坐在石凳上面喝茶,也是一片赏心悦目的风景。

春红和小菊啧啧赞叹,道:“还是小姐美。”

小菊颇为自豪道:“当然,我从小就觉得小姐很漂亮,比最近京城流行的什么劳什子陈佳悦漂亮的多。”

春红更是得意道:“那是什么货色,虽然是庄家的姨侄女,但是那****恨不得每天都招摇过市,更为可气的是,那小姐居然经常打听鬼尊的消息,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相貌。”

春红一边观察着叶卿卿的表情,小姐本来就美,若是出于春红的私心,除了鬼尊那样的天之骄子,还有原来的方练公子。

方练公子,人品端庄,相貌非凡,能力和实力绝对胜过苏竟千万倍,但是叶纤婉之所以选择苏竟,并不是她多爱苏竟,而是因为苏竟的野心,叶纤婉也是有野心的人,方练没有,苏竟有,于是两个人就狼狈为奸。

这么好的小姐,那么好的公子,最终还是便宜了鬼尊。

关于书红的心思,叶卿卿此时此刻有点哭笑不得,春红那双花痴的眼睛,在自己身上瞄过来,瞄过去,使得叶卿卿浑身起鸡皮。

叶卿卿在心里反问,难道叶卿卿真的那么美?

不可能啊,若是真的那么美,上一世怎么没有听过京城有这么一个神奇的女子。

叶卿卿恨不得搬过来一面镜子,狠狠的端详那个“叶卿卿”一番。

小菊顺着春红的目光看向叶卿卿。

若是说原来处处受气的叶卿卿确实美的很,但是那种美,是缺乏气质和魄力的,是一种羸弱,可怜的美,就像悬崖上面的一朵纤弱的花,虽然能引起别人可怜,可是相处下来,处处可怜,无助,实在让人怒其不争。

但是自从小姐的性子大变后,小姐的美就像是开过了光了一样,美得咄咄逼人,就像是姿态最仙逸的海棠怒放一般,那深入骨子里面的风流是曾经没有的。

原来的端庄和大气是没有的,包括那坚硬的眼神,更是原来没有的。

小姐现在的美,就像是一本浩海繁烟的书,里面有很深很冗长的故事。

原来的美,直白而肤浅,一眼就能看透,现在的美,深度矛盾,且有无比深沉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