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尔镇几里外的荒野中,一大伙身形彪悍的骑马大汉正在集结。

他们有百来号人,身穿兽皮大衣,腰间挎着砍刀,一个个红光满面,脸上挂着狰狞的微笑。很显然,这是一群不法之徒,而且正根据老大的指示,准备进攻下一个目标。

为首的一人,头戴牛仔帽,小眼睛,鹰钩鼻,八字胡,眼神凶恶,胯下的黑马也比其他人高大三分。他就是山姆·吉连库斯,名镇一方的大强盗,其恶名远震附近的城镇,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是当地居民心中永恒的噩梦和魔鬼。提到他,就连当地的领主都很头疼。

而此次,这个强盗盯上的目标是索尔镇。

严格意义上来说,进攻索尔镇的计划被推迟了一些——虽然原定的计划三天后,但是由于部分马匪远在百里外打秋风,因此集结部队消耗了不少时间。等到山姆将全员召回,并布置在索尔镇的镇口时,已经是第五天的早晨了。

当然,早一天晚一天无所谓,反正该来的结果不会改变。就让索尔镇的兔崽子们多活两天吧,山姆心中是这么想的。

望着身后浩浩荡荡的部下们,山姆摸摸小胡子,得意地笑了:老子兵精马壮,难道连一个只有平民没有守军的小镇都拿不下?说实话,他叫上全班人马,并不是害怕遇到索尔镇的强力抵抗,真正的原因是叫多一点人手去搬运东西——粮食、牛羊、财宝、女人,这些值钱的家当一个都不能少。嘿嘿,绑女人也是一门功夫,需要多派点人手不是吗?

杀光,抢光,烧光,严格的三光政策。

山姆高兴,他后面那些马匪们同样高兴,想到索尔镇的财富,以及镇上的女人们,这群马匪一个个兴奋得满脸通红,搓着手,暗暗盘算等下要手脚快一些,赶在同伴前面多抢几个漂亮的少女,带回去拖到床上玩个痛快……

至于战斗是否顺利,能否攻下城池,无论是山姆还是其他马匪们几乎没有任何考虑:这不明摆着的事实嘛,我们优势这么大,难道还能输不成?

当然,他们这么想也不是没有原因——山姆马匪团一百多号人,个个都是杀人越货的好手,和他们要进攻的对象,那群绵羊般的平民完全不同。他们配备了优质的武器,马匹,而且因为营养丰富(经常抢劫村庄,牛羊什么的肉类可劲儿吃),都是面色红润身高体胖,不像索尔镇那些贫穷的村民,大多因为营养不足而面黄肌瘦。

所以说,无论是士气、兵员素质还是武器装备,马匪们都碾压了索尔镇,确实没什么理由相信自己会输——除了一点,就是他们忘了考虑索尔镇出了个李飞飞。

“伙计们,都准备好了吗?”

“吼!”

遥望着索尔镇紧闭着的篱笆门,山姆狞笑着抽出砍刀,对着身后的小弟们大喊。随即,马匪们欢呼雀跃着,驾马冲破了索尔镇形同虚设的大门,嚣张地冲进了小镇内部。可是随即,他们看到的景象让他们大吃一惊。

小镇的大街上空荡荡的,一个行人都没有。

驾马走在无人大街上,马匪们摸着脑袋大惑不解,心想大白天的人呢,他们要抢劫的人都去哪儿了?迎接他们的只有空旷的街道和冷清的房屋,整个索尔镇仿佛陷入了死寂,空气安静得有些诡异。

“老大,那帮兔崽子是不是跑了?”一个马匪拍马上前来到山姆身边,小心翼翼地问道。

此言一出,马匪们炸开了锅,纷纷破口大骂,挥着刀大声诅咒起来:他们大老远跑来就是为了抢一票大的,现在得到了却是个空壳子城镇,这不是白跑一趟嘛!可恶,这帮农夫真是狡猾狡猾的,居然懂得提前开溜?

山姆摇了摇头,眉头紧锁:“不可能,我在周围的道路上布置了眼线,如果发现村民们大规模迁移,侦察兵会提前通知我的。我事先已经得到了情报,索尔镇的小绵羊们几乎都留在家中,没有搬家到别的地域,他们肯定还藏在这个小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