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场有别于平常百姓家的地方,不仅仅是更浓的脂粉、欢愉气息,和没有底线与尊严的作为,更精彩的要数女人和女人之间艺术气息浓厚和花样翻新的争斗。

为钱、为财、为物、为情。

这里没有任何秘密,谁身上有一个胎记,谁的腰最近又粗了一寸,谁的手指甲盖从红色变成了粉色,瞬间都会从茅厕传到闺房,甚至连院子里的狗都会“汪汪”地表示知道了。

不过两天光景,凌烟弄轻而易举弄明白了一件事,这里对冯岚恨之入骨的有三个人。

一个是她的外甥女,准确是她冲喜后尚未洞房,就挂了的夫君的亲外甥女。

从过门的那天起,一直住在婆家的姑姐就整天在所有人面前骂骂咧咧的,嫌弃她克死了自己唯一的亲兄弟,更嫌她的入门,阻碍了她和丈夫立刻瓜分家产的企图。

一个月过去了,因为丈夫嫖赌而家败的姑姐实在等不及了,暗中雇了一个男子,准备半夜杀了其实根本没有任何阻力的冯岚,一了百了。

哪知冯岚忍无可忍,变被动为主动,勾引了那个男人,放火烧了夫家,拐走了姑姐的女儿,逃到洛邑县城。

冯岚为了躲避姑姐,更为了报复她,情急之中连带着自己和外甥女一并自卖给了“状元红”。

等她得道成仙的时候,折磨最多的、刻薄最狠的就是那个外甥女。

第二个是和她竞争“一姐”的同室姐妹沈九儿。当年沈九儿为了夺得“一姐”的桂冠,偷偷在给冯岚的茶水中下了“合欢散”,没成想被冯岚察觉,将两人的茶水掉了个个。

沈九儿当夜豪放至极,名冠一时,名誉扫地,丧失了争夺“一姐”的资格。

此人不仅不反悔自己,反而倒打一耙,对冯岚恨之入骨。

最后一个才是啼笑皆非,不可思议。

两次都和冯岚喜欢上同一个男人的丁芊儿。

当年冯岚勾引的那个男人一路护送她来到“状元红”茶楼,还为了她留在这里当了个花匠。

普普通通、壮壮实实的那个男人不知怎么地就入了丁芊儿的眼,引得丁芊儿在一边默默地为他付出,无怨无悔。

后来,冯岚为了一步登天,转而投向了孙松月的怀抱。可不知为什么,丁芊儿同时喜欢上了孙松月。

两女争一男,也应了那句狭路相逢勇者胜的话。

不知采用了什么手段,反正最后是冯岚

在冯岚肆意专权的国度里,她俨然是个高高在上的霸道女皇,一不二,而曾经和她敌对的一切坏分子,都被她狠狠地踩在了脚下,成为一团烂泥。

丁芊儿又是其中之最。

凌烟搞清楚这些状况后,并不急于出手,她表面上依然不慌不忙地干着自己的事,暗地里却非常留意这几个人的一举一动。

这天,外面飘起了蒙蒙细雨,恰又是她准备了开讲美容养生的时段。

隔窗向外看去,“状元红”半面的红墙上,经由藤架的支撑,爬满了绿油油的蔷薇枝条,夹杂其间的朵朵红色的、白色的、粉色的花骨朵,像繁星,勾去了凌烟所有的魂魄。

穿越来之前,家里的阳台上有一半的空间都是长着这样植物,是母亲最喜欢的花。

开的时间长,对土壤和肥料的要求不高,只要有充足的阳光,就肆意的扩张藤蔓,任性的开花吐蕊。

满眼的羡慕,满心的渴望,也只能透过一扇窗应应景而已。

自己的生活也能这样凌烟的心里很不是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