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政委来到了一处大排档,这儿嘈得不行。邓政委说,来碟鲶鱼,还有,虾公,最后,来一瓶二锅头,我要牛栏山的不要红星二锅头。常浩清问,邓政委,你饿了吗?邓政委一看表,中午的十一时,距离一般吃饭的时间还少约莫四个钟头。邓政委说,谈事儿未必要吃饱饭呢?

说完,邓政委又说,单单上菜,两碟。不久,一碟鲶鱼同一碟虾公上来。邓政委说,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十八岁的时候代表国家来到了广西桂林军事学院进修了一年后便派遣去越南当侦察兵?常浩清说:嗯,我看你的档案里说过。邓政委说:哦?看我档案,这是为何呢?

常浩清说,嗯,想看罢。邓政委说,一般人不会看我档案,因为我极少发言,除了必须的演讲以外,我很安静,而且我个子不高,住的还是监狱局当初九十年代末分配下来的单位房,只是零四年的时候新建了一栋。车子,我是没有的;豪宅,我更是没有。只是个小公务员罢。

常浩清说,您真现实。邓政委说,没事,年代问题。你是不以为,我替凌卫东办点儿事所以才认为我有可能是监狱局里接应他出去的人呢?常浩清不语,仿佛常浩清的心思已经给邓小兴一一点破。邓小兴这时却扯到了别的话题,他吃虾公是不用用手躯壳,而是用牙咬首尾。

咬断了虾头同虾尾以后,再用牙齿分开虾壳,最后蘸酱入肚,有时候不蘸酱,直接入肚。邓政委吃下后,同常浩清说,你可以这般吃法,吃虾公。常浩清说,哦。于是常浩清照做,平常他都是准备一包餐巾纸的,假使需要吃虾蟹的话他都是用去去壳的多,所以显得麻烦点。

邓政委在人来人往的闹市中,居然还能保持这般镇定,常浩清倒是觉得十分难得。这儿的大排档,条件差得要命,时而有人啐一口唾沫在地上,然后又形成了一口黑糊糊黏稠稠黄猩猩的痰水,叫人一下子入食难安。这时,邓政委将鲶鱼的鱼头给夹下,自个儿咀嚼了起来呢。

他冷不防地问了常浩清一个问题,你,当警察这么久?有没有杀过人?说实话,致残也算,是蓄意的,而不是说,无意的。常浩清咬下一个虾头以后,差点儿弄伤了牙龈,他知道,没有必要撒谎,便说出,杀过。邓政委问他,为甚杀人呢?常浩清却说出了这样的一般故事来。

在他当卧底的期间,他分明地看见一桩打砸事件,事件的来源是这样的,歹徒左手持刀,右手持枪,先是来到了烟酒店的柜台砸烂了玻璃,往后他从玻璃里取出了一堆香烟,又揽下了许多瓶酒水。香烟同酒水,全都是名牌的,数千块数百块的都有他拿着一个硕大的背包装。

往后,烟酒店的老板发觉损失太贵重,至少损失了三万元。因为当初的酒水炒得十分昂贵,一瓶茅台酒居然能卖到将近两千。歹徒到处抓酒水,专门抓好的酒水,而抢完了酒水以后又偷窃了约莫五千元的现金。他背着沉甸甸的背包,离去了烟酒店,但是老板却在后边儿穷追。

歹徒说,我×!你这傻×!你不怕死啊!于是,歹徒的刀子一划下来,老板的背脊多出了一道口子。但是老板却没有松手,而是继续抓着歹徒的腿部。歹徒这时,丝毫没有犹豫,因为所有人都在观望,但是他手上的枪械却威胁着所有人的生命,他一拿刀,砍断了老板手指。

老板的两根手指飞了出来,往后老板捂着血流不止的手,躺在地上说,救命啊!来人啊!当时,我仍然从事卧底,经常在那处转悠。但是在那以前,我听闻一件事。我之前的上司,是何致远。何致远居然在歹徒生事的两个小时以前,同他见面。这个歹徒名叫方厚俊有背景。

他威胁何致远,说,我知道,你借了三万块钱的高利贷,现在完全输光了,但是我有法子,一下子把你弄出两万快来,你信不信?但是,干完这一单以后,我得保证至少有八千块以上,一万五以下的收入。还有一点,你的同事,千万不要阻事儿,要不然,你知道这是什么对吧?

他仿佛拿出了另外一台手机,或者是一支录音笔来。往后,何致远居然同意了他的条件。因为最后我们清点了一下烟酒店的损失时,带上破坏的电脑、监控录像、及损失的现金至少有四万块钱以上。而当时老板还经营茶叶生意,歹徒对茶叶没有放过。所以他的计划很得逞。

可是,你知道当时我为什么能听到这样一段语音吗?实际上,如果一个人干坏事的话,应当是极度紧张,或者是嫉妒慌张才对。但是,每当我的上司,何致远紧张的时候,他便会摸摸他的口袋,因为他的口袋有一串钥匙。他能抓到钥匙,说明他还能保持理智,这是他习惯。

可无奈,当时的手机,还没有流行触屏机,而是满大街铺天盖地的键盘机。而何致远的手机又没有上锁屏的习惯,恰好,在一个小时以前,他刚刚拨号给我。不知不觉,又居然拨号给我,却又不说话。于是,我听着他们的对话,在十分安静的环境。我断定应当是郊区宾馆。

我知道,这种事儿一旦跟高利贷扯上了关系以后,一定是一个深渊,无底洞。为了挽救我的上司,而又不将这件事情戳破,我将他们的对话录音了下来,并且保存备份了一份录音,我认为可以用这个作为证据来挽救我的上司,然后叫他停止下来。于是,我当时想出了个法子。

方厚俊的行凶行为,我可以定义成:打砸伤人,蓄意伤害,非法持枪,非法持刀,以及参与赌博。他在公安局有极厚的案底,可以说他的一声,不是在监狱,正是在黑暗场合。他是个孤儿仔,从十四岁开始给人家看场,看了差不多快二十年,现儿也是无妻无子丝毫没牵挂。

我一咬牙,为了保全大局,我将他给击毙。那是我头一回杀人,也是我潜入黑社会约莫一年左右时候的光景。我开枪的时候,考虑了一下风速,阻力,还有在警校时候的一切。我本来想瞄准他的后胸,从后心击毙他。可是,我却抬了一下手,打穿了他的脑袋,不到一秒钟。

当时我真的很害怕,因为我杀了人,但是,我想,如果我不杀死他的话,那害死的是更多人。他当时的工作,是销白粉,因为当时白粉十分畅销,还不是摇头丸的天下;而他弄的,也是高利贷。子弹穿过他脑袋的时候,我懵了,因为从后脑勺穿过去,什么东西都溅了出来。

甭管是白的红的,全都溅出来,那时候我才发觉,原来方厚俊死的时候,并不像电影小说里一般,会浮出灵魂来,或者天空下雨打雷。而死了,则是死了;不管生前多高贵,多有钱,或者是多贫贱,原来,人的死亡,跟动物的死亡,一点儿差别都没有。而我当时,立马跑了。

我不知道,我到底有没有犯罪。因为我当时,十分胆怯,我觉得这是我的自私作祟,而我,为了验证我自己,到底有没有产生幻觉,我立马拿出了手机,拔出了内存卡,将手机上的录音给听了一遍,确确实实没有一点儿意外,我所听到的,全都是真事儿,而不是凭空的幻觉。

可是,我做错了吗?我当时知道,这件事无法避免检查。在还没有下达通知以前,我先写了一份书面报告。因为,如果我不想受到法律的制裁,或者,我不想受到处分的话,为了维持我的卧底身份,以及任务目标,我必须,用“畏罪潜逃,”来为自己开脱,而最后潜逃的—

倒是我。我才是真正畏罪潜逃的人。邓小兴听到这儿后,将餐桌上的虾公吃了约莫一半,说,然后呢?常浩清说,往后,人们原谅了我,我没有受到了法律制裁。但是,结果却不容乐观,因为我当时的想法,太天真了,我以为,只要将方厚俊跟致死,就能让何致远摆脱了。

但是,方厚俊,只是这个利益链条的一份子罢了,能打,耐打,肯打,不怕死的人,世上有多少呢?我见到的已经太多。往后,原本何致远可以和这些人再周璇片刻,只是一下下,兴许,他能还清债务呢?邓小兴这时,却提出了疑问,还清债务?他欠的可是黑社会,怎还?

常浩清说,我也不知。可是,正因为这事儿,反倒是上级,对何致远的检查,愈来愈严格,因为当时是何致远所看守的那片区,而何致远又恰好在附近,居然在十五分钟内还没有到达案发现场。而且,在那段时间,仿佛何致远开了一个小灶,犯罪率逐渐地提高每天都有斗殴。

再怎样,也得露出破绽了,不是吗?他是掌握权力的,但是却没有运用权力去管辖,而权力却成了罪犯渗透的小灶,这一切,不是离谱了吗?邓小兴说,为什么他要借高利贷呢?常浩清说,这个,还得从长说起。